中国正在释放信号,表明希望在《巴黎协定》第六条碳市场中扮演角色,但这一角色具体是什么仍无定论。Carbon Pulse本周发布的一篇分析直接点明了这场争论:近期的政策信号显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中的定位正在演变,但专家们对于中国是否会以碳信用交易方的身份积极参与仍存分歧。对买家、开发商和投资者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至关重要,因为中国运营着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即便是谨慎的开放也将重塑全球供应预期。

来自北京的信号

具体的举措体现在监管层面。根据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能源政策中心的国家框架报告,生态环境部已开始起草跨境碳交易行政管理办法,并将”符合中国国情”纳入其中。其既定目标是促进双边信用安排,并将部分来自现有自愿机制或京都时代机制的信用转换为符合第六条要求的单位。

这一时间表并不抽象。北京已释放信号,计划最早于2026年采纳国际交易规则,并在中期内与另一个国家试点双边信用项目。中国与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土耳其和巴西已就制度设计和数据质量展开磋商。

外交轨道也指向同一方向。彭博社周五报道称,中国正在考虑申办2028年联合国气候大会(COP33),此举将凸显其争取更大全球气候领导力的意图。一边申办气候大会,一边置身于《巴黎协定》市场机制之外,将是一种别扭的组合;如果申办得到确认,将进一步印证北京希望入局的判断。

雄心背后的国内机器

中国若进入第六条市场,将依托一套已经规模化运转的国内架构。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启动,是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在2025年11月发布的2024-2025年度配额分配方案将覆盖范围从电力扩展至钢铁、水泥和铝行业之后,该体系目前覆盖了全国约60%的排放量,并预计到2027年从基于强度的基准转向绝对总量控制。

与全国ETS并行的是CCER抵消机制,该机制在中断六年后于2024年重启。新框架下的首批信用,即来自九个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的9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已于2025年3月签发。2024至2025年间共有17项方法学获批,ETS覆盖的排放企业可使用CCER信用抵销最多5%的履约义务。

市场本身的表现已像一个成熟的合规市场,而非试点。根据Carbon Pulse的每周市场综述,中国碳配额(CEA)过去一周在97-98元人民币(14.43-14.58美元)的窄幅区间内交易,在履约需求逐步显现的推动下成交活跃。

专家为何意见不一

乐观的判断很直接:中国拥有注册登记系统、方法学、交易基础设施,如今又明确了制定跨境规则的意图。很少有国家能如此迅速地搭建起这样一整套体系。

谨慎的判断则基于现行规则实际允许的范围。目前,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实体才能参与CCER交易,跨境参与尚未开放,北京绿色交易所是唯一合资格的交易场所,场外双边交易也未被明确允许。“符合中国国情”这一表述表明,北京希望按有管理的、双边的、国家监督的条件参与第六条,而非开放的市场准入。一个在国内严格控制交易主体的国家,不太可能一夜之间变成自由进出的国际碳信用交易方。

还存在一层战略上的模糊性。中国完全可能主要以授权单位东道国和供应方的身份参与第六条,也可能作为ITMO买家助力实现自身目标,或者作为交易构建者,按自己的条件打造双边走廊。每条路径对价格形成和供应可得性的影响都截然不同。

对买家、开发商和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对买家而言,中期影响在于供应的可选性。如果CCER衍生单位或转换后的存量信用获得第六条授权,一个规模可观的合规级供应池可能进入双边渠道,并首先从已与北京开展技术对话的六个国家开始。

对项目开发商而言,可操作的信号是双边试点。中国选择的首个伙伴国将确立模板:合格性、注册系统互操作性和数据标准都将在这一初始安排中定型。在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土耳其或巴西拥有项目的开发商,应把试点伙伴的选定视为一次市场开放事件。

对投资者而言,时机问题占主导。“最早2026年”的规则时间表意味着事后布局的空间很小,但国内的限制意味着早期的国际敞口很可能通过伙伴关系和双边结构实现,而非直接的市场准入。

值得关注的节点

三个节点将厘清中国最终选择哪种角色。第一,生态环境部跨境交易管理办法的发布,以及其中为非中国主体留下多少裁量空间。第二,首个双边试点伙伴国的身份,这将揭示北京优先布局东盟区域走廊还是更广泛的南南合作。第三,COP33申办:如果2028年气候大会的申办得到确认,将是迄今最强烈的政治信号,表明中国意在站在国际碳市场治理的中心,而非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