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正在推动为自愿碳市场确立法律基础。政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自愿碳市场专门法案的立法,为一个迄今依靠路线图、联盟和交易所计划而非法律运转的市场构建法律根基。对关注亚洲市场的买家、项目开发商和投资者而言,此举将把该地区最具雄心的碳市场建设之一,从政策意图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基础设施。

年底立法冲刺的实际内容

这一立法目标于8月31日被报道,它是已经运行大半年的政策序列的收官之举。2025年12月,韩国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在经济相关部长会议上公布了”全球自愿碳市场(GVCM)“路线图,将其定位为引领国际碳市场、重建市场公信力的行动。

GVCM的设计明确说明了韩国想要建设什么:一个由私营部门自愿将海外产生的碳减排成果转化为可交易信用的市场,其公信力高于现有国际市场。路线图承诺政府在2026年前建立GVCM发行框架、指定核证与认证机构,并构建多边体系。试点项目计划于2027年启动,随后转入全面运营。

2026年4月,政府发起成立了韩国自愿碳市场联盟,将自愿市场定位为国家净零转型的额外驱动力。年底的法案将补上路线图和联盟目前所欠缺的法律层。

为什么需要立法,为什么是现在

政府在GVCM路线图中给出的自我诊断,点明了法律需要解决的两大弱点:碳减排实地核证的困难,以及可信交易所的缺位。两者都是公信力问题,也都难以仅靠行政指导解决。以法定权限指定核证机构、界定何为合格信用、赋予交易所可执行的上市与结算规则,这些职能通常都需要立法支撑。

韩国决策中的竞争背景也十分明确。GVCM公告提到,新加坡正通过建立碳信用交易所和认证机构来争取碳金融中心地位,澳大利亚政府支持的碳中和计划也允许使用自愿信用。首尔的雄心是在气候市场领域打造一个”K-Initiative”,而立法是让这份雄心超越单一政府任期的路线图、得以持久的方式。

韩国还具备罕见的起步条件。其强制碳交易体系自2015年运行至今,交易量从2015年的566万吨增至2024年的1.1124亿吨;2025年2月,银行、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获准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韩国已签署十多项《巴黎协定》第6.2条双边协议,最早的是2022年3月与加纳签署的协议。自愿市场法案将建立在既有的交易文化、已获准涉足碳市场的金融部门,以及用于获取国际减排单位的外交网络之上。

法案可能为市场参与者带来什么

对项目开发商而言,核心问题是资格认定。一个配备法定核证与认证机构的立法化发行框架,将界定哪些海外减排成果可以成为在韩国交易的信用。在韩国第6.2条伙伴国拥有项目的开发商应当预期,法案的规则将在2027年试点启动之前,就塑造文件与核证要求。

对企业买家而言,法定市场改变了采购逻辑。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发行并核证、在可信交易所上交易的信用,在审计与披露中比来源不明的场外交易购买更容易自证。如果GVCM实现了其设计目标的公信力溢价,韩国框架下的信用可能成为亚洲采购中一个独立的质量层级,其定价将参照CCP标签供应,而非市场底部。

对投资者和中介机构而言,时间序列比头条新闻更重要。2026年前建成发行框架并指定机构,2027年启动试点,此后全面运营:这是一个多年期建设过程,在核证能力、交易所基础设施和伙伴国项目管线上的卡位,将发生在交易量形成之前。

通往年底目标的风险

以年底为目标的立法仍需获得通过,而细节将决定法案是创造市场还是制造瓶颈。过于狭窄的资格范围可能重蹈其他地区质量筛选造成的流动性稀薄问题。核证资质过度集中于少数机构,也可能在需求形成之际拖慢发行速度。

此外还有一个协调问题。GVCM明确定位为海外减排成果的市场,这意味着其公信力取决于与东道国的安排,包括韩国第6.2条协议已经涉及的对应调整问题。法案如何与这些协议互动、如何与仍主导韩国碳交易的强制碳交易体系互动,将决定自愿层是对现有架构的补充,还是与之竞争。

值得关注的信号

三个标志将显示年底目标能否兑现。第一,法案草案文本:哪个机构被指定负责发行,资格与核证如何定义。第二,承诺于2026年落地的GVCM发行框架与核证机构指定,能否真的在立法期限之前完成。第三,2027年试点项目的形态,特别是纳入哪些伙伴国和项目类型,因为这将预示市场规模化后将交易哪些信用类别。